天谴者(法医秦明系列7)_第1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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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节 (第3/4页)

不会太远。刚才说了,坠楼点可能就是死者的住处,那么死者住的应该离埋尸点不远。”

    ??“知道了,我马上反馈给专案组。”陈诗羽说。

    ??其实在我们尸检的时候,调查工作就已经展开了。我们又圈定了死者的大概住处,所以在天刚刚擦黑的时候,死者的尸源就已经找到了。

    ??死者叫金娟,女,二十一岁,无业。三年前从三百公里外的老家来龙番,什么行业都做过。一年前失足成了个卖淫女,但是在近两个月离开了所有人的视线,不知道去向。经过调查,两个月前金娟在距离埋尸现场三公里的一个回迁小区里低价租了一间小房子住在里面。据周围的邻居反映,经常有男人进出她的出处。至于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是不是同一个男人,邻居们倒没有注意,也说不清楚,所以她是在继续干暗娼的勾当还是被人包养就无从得知了。

    ??在案发时间段内,邻居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也没注意过有什么异常声响,说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很有可能是在夜间。

    ??死者金娟所住的楼房是一栋六层居民楼,她住在四楼,一室半厅一厨一卫结构,有一扇没有安装防盗窗的窗户,窗户下面是小区的后围墙内,地面是水泥地。因为是新的回迁小区,所以入住率并不高,在案发的时间段内,只有七户人家在这边居住,而且都不在同一单元。所以,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她既具备坠楼的条件,也具备坠楼后不立即被人发现的条件。

    ??既然已经知道了死者的居住地,林涛迫不及待地带着程子砚赶去现场进行起跳点的勘查,而我和大宝没有跟着他们去。

    ??我想来想去,偷偷地问辖区派出所民警:“今天的那条死狗,你知道它主人把它埋到哪儿了吗?”

    ??民警一脸惊恐地看着我说:“干什么?你还要验狗的尸体?”

    ??如果和那个短发女孩商量检验狗的尸体,不管最终她能不能同意,至少得费很多口舌,所以我就出了如此“阴招”,等狗被埋了,我们去掘坟。人的坟是精神和灵魂的象征,侮辱尸体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想,狗的应该没事吧,不算违反纪律吧。

    ??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于是,在夜色降临的时候,我们几个人拿着锹,像小偷一样溜到了一个偏僻公园里的偏僻角落。好在民警把短发女孩直接送到这里埋了狗,不然我们还真是找不到。

    ??我们三下五除二把萨摩耶的尸体挖了出来,用强光手电当成手术无影灯,对狗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尸表检验。

    ??狗的损伤主要在脖子,为了能尽可能地暴露视野,我们用剃刀剔除了萨摩耶颈部的毛。一个剟开的创口触目惊心,里面的气管和大血管都断了。

    ??“半月形的创口。”我想了想,问大宝说,“这个,普通的匕首、菜刀应该形成不了吧?”

    ??大宝用比例尺量了量创口,说:“形成不了,半月形,一气呵成,显然是……显然是镰刀,那种割草的镰刀,正好弧度和狗脖子差不多,一下就割断了喉咙。”

    ??“和我想的一样!”我微微一笑说,“重新埋好,我的心里有谱了。”

    ??3.

    ??尸检情况一经汇报,专案组便撤了一半人。平时的警力就够紧张的了,更不用说还有一起命案和一起疑似命案没有查清楚。那么,这一起很有可能只是侮辱尸体罪的高坠案件,也就没有必要拴住那么多的警力了。

    ??“在现场附近五公里的农村住户里,筛查身体非常强壮的成年男子。”我说。

    ??“这么有把握?”赵局长问,“现在农村的壮劳力基本都外出打工了,如果你给的这个条件可靠的话,很快能找到嫌疑人。”

    ??“我自认为应该没什么问题。”我说。

    ??赵局长低声部署完侦查工作后,问我:“你说说看依据。”

    ??我说:“第一,之所以是在马路东边的农村里寻找,是因为本案中涉及了两种工具,一种是挖坑的铁锹,一种是杀狗的镰刀。我要解释一下,我们偷偷地去检验了那条被杀死的狗的尸体。”

    ??大家窃窃地笑。

    ??我继续说:“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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